各有关单位:为推进自治区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宁科规发〔2023〕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17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请单位为企业的,不受注册时间和独立法人资格限制,(二)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其中创业团队每年新注册为企业的数量不低于3家,(六)签约或入驻且能够提供技术咨询与辅导服务、融资对接等多元线上线下服务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不少于1家,1.申报单位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并上传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至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和银川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2.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实地考察,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证书和牌匾,1.申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21日,三、注意事项(一)请各申报单位把握时间节点,四、联系方式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康玉0951-503294617795028530毛彦欣0951-503294618995136668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申利忠0951-50269421779502853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951-5011204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众创空间申报书》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4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