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水县宁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修水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质押的公告修水县宁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协议编号:NC20231129)质押登记申请已收悉,现我局同意质押登记,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质押备案登记之日至质押解除期间,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不得转让、变更,二、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质押人的户外广告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质押解除后,到我局办理质押备案注销手续,质押人:修水县宁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借款合同号:JK240423098019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5日-2036年12月01日修水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04月25日附件下载:关联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