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电销售企业:按照《关于做好选定2024年“黑龙江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工作的通知》(〔2024〕14-925号)要求,做好2024年度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衔接,现同步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以下简称“参与企业”)选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参与企业报名条件(一)依法在本县登记注册的从事家电销售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四)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六)优先选定同步制定相关优惠措施的参与企业,三、报名须知(一)入选企业须与服务机构(以商务厅公开遴选结果为准)签订合作协议,(二)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三)在政策实施期间,消费者在参与企业的门店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叠加使用,(五)本次补贴政策采用资金后拨付方式,(四)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附件3),(六)参与实施“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5),五、参与要求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