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简称经营主体)新建及扩建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经营主体新建及扩建粮食仓储设施,购置必要的粮食机械装备、检化验仪器设备、烘干设施等纳入支持内容,(三)建设粮食烘干设施,对已列入其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计划项目不予安排,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将符合条件、产业基础好、服务能力强、运营机制健全、农民群众满意度高的经营主体名单推荐给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指导项目经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条件、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现场等进行审核,(二)申报材料1.市县推荐材料: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函,申报书封面标注“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书”,2.申报市县应于2024年5月9日16:00前将推荐材料(一份并扫描成PDF)连同主体申报书(一份且含申报材料光盘)邮寄到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仓储管理处,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项目,新建、改扩建仓储设施和烘干设施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择优推荐玉米、稻谷、大豆等种植规模或社会化服务面积大、粮食的清理烘干储存等问题突出、经营状况良好的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建设,推荐的经营主体能够落实项目资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薛忠宝电话:0431-88545023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于雷电话:0431-88915735附件:1.关于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推荐函2.2024年度XXX(新型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申报书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2024年4月22日附件:1.关于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推荐函.docx2.2024年度XXX(新型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