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现根据《深圳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光明区补充备案企业)》(见附件1)对光明区内通过认定的企业发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请附件名单中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领取证书,并在首页右上角注明企业在公示名单中的对应序号及国高证书编号,(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法人签字或签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模板见附件2),(二)法人及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备注手机号码(加盖公章),加盖公章(验原件),(四)若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二、领证地点及联系方式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58室,下午2:00—6:00,三、领证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6日,下午2:00—6:00,四、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受理范围为《深圳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公告名单》中“所在区”为光明区的企业,请各企业认真核对名单,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4月23日附件:1.附件1:深圳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公告名单(光明区补充备案企业).xlsx2.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