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按照成都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成都市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20号)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成都市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项目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补贴(一)支持标准对新建或改建分布式光伏项目,(二)申报条件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成都市工业企业厂区(含生产区、辅助生产区)或24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范围内,申报周期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还应满足2022年7月15日后(含2022年7月15日)接入电网,(三)申报材料1.《成都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需提供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入)库明细、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物流和捐赠(接收)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6.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和发用电合同等相关材料,7.申报企业新建或改建分布式光伏项目连续6个月至12个月有效发电数据和电网企业的每月电费结算清单(电网企业盖章)及电费结算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二)申报条件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成都市工业企业厂区(含生产区、辅助生产区)或24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范围内,申报周期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应满足2022年7月15日后(含2022年7月15日)接入电网,(三)申报材料1.《成都市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营补贴资金申请表》,5.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和发用电合同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