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珠宣通〔2023〕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有关政策要求和市财政局反馈意见,经研究,现对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一期)予以调整,并重新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宣传部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2118923附件: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一期)(以此为准)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2024年4月22日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一期)(以此为准).xlsx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