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大宗商品进口支持)项目的通知区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大宗商品进口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254号,下称《通知》)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每份统一装订)和企业信用报告(该信用报告为“信用惠州”一式一份,不必装订)报送区工贸局贸易促进科,报送材料时需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大宗商品进口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254号)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2022年04月14日(联系人:叶陈狄,向长鑫联系电话:5562209邮箱:gmjmck@dayawan.gov.cn)附件:1.附件1,2022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大宗商品进口支持)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