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为进一步提高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发展水平,加强分级指导和动态管理,根据《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湘工信产业集聚〔2019〕29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工信产业集聚〔2020〕44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我厅已批复的56家(2023年新批复的4家不纳入)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1),二、评价内容按照《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DB43/T2789—2023),定量指标体系包含7项一级指标、44项二级指标,定性指标体系包含5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见附件2、3),各示范基地要围绕对外开放、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安全、融合发展、发展环境等7个方面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示范基地要结合定量指标目录及指标说明,形成定量指标汇总表(见附件5),形成定性指标汇总表(见附件6),四、有关要求1.按照自评报告、指标汇总表、佐证材料三大类分别装印成册,4.各市州工信局及示范基地要高度重视发展质量评价工作,评价为二星级、一星级的示范基地,取消“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附件:1.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名单2.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定量评价指标体系3.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定性评价指标体系4.XX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自评报告(模板)5.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定量指标汇总表6.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定性评价指标汇总表7.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定量指标佐证材料8.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定性指标佐证材料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