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全面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含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城镇地下管网改造、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等)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小城市更新项目施工对周围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应设置“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全市各新建、在建的城市更新项目,应在工地大门或施工主出入口及改造小区主要通道上的显著位置,设置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新建项目应在开工前一周内完成,公示牌应参照“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附件)进行制作,应包含项目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施工出入口、投诉受理人、施工作业信息等内容,施工作业内容应根据施工进度实时更新,施工单位在作业前一至三天,确保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的影响,二、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城市更新项目应主动建立健全畅通的投诉反馈机制,投诉受理责任人应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三、公示牌维保要求各项目应安排专人对“城市更新项目公示牌”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和信息内容要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