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现将《福建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4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一、基本原则建立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评选制度,(二)算力采购:支持自主研发人工智能模型的企业,对产业发展引领作用大的人工智能领域软件企业,(一)算力建设申报主体包括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二)算力采购申报主体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三)“领雁”软件企业申报主体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四)软硬件优质产品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五)典型应用场景申报主体为场景实际应用、运营方或技术提供方,算力建设项目按照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执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应当对项目推荐意见负责,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