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运医保函﹝2023﹞131号)的要求,对夏县夏都中医医院等四家网上申报的医保定点服务医药机构,通过网上资料审核、实地评估,拟纳入我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1、夏县夏都中医医院2、夏县春天湖医药有限公司兴挪店3、夏县春天湖医药有限公司温泉店4、夏县春天湖医药有限公司胡张二店在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如对拟定医药机构有异议者,请以实名方式向夏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地址:夏县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电话:0359-5739867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