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推进市级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江都区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下班前,将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表和实施方案的电子档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财务辅导站,各村项目申报的财政奖补资金控制在75万元左右,项目申报对象为2023年度未申报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市级经济相对薄弱村,(二)申报项目侧重于以下四个方面:1.探索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村集体流转或利用村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耕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节余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支持村集体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4.探索发展合作经营,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等经济实体,2、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区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名单,附件:1、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表.docx2、2024年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