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丽水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规范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提高使用绩效,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3〕74号)精神,我局起草了《丽水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一、征求意见情况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3月22日,征求意见稿在丽水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征求意见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0条,丽水市商务局2024年4月18日征求意见链接:http://sswj.lishui.gov.cn/art/2024/2/21/art_1229219464_58728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