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2〕63号)和《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区就业局对自流井区就业培训中心提交的返乡创业培训脱贫人口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人、来电或书面形式,致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0813-2618939),序号培训地点培训类型期数补贴人数补贴标准培训补贴金额(单位:元)备注1自流井区仲权镇竹元村GYB第1期750元/人·天10002022年合计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