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二、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在休渔期间从事波纹巴非蛤专项捕捞且取得专项捕捞许可证的作业类型渔船除外),三、休渔时间,共三个半月,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二)在休渔期间,(三)在休渔期间,休渔期间不得携带钓具以外的其他网具出海作业,(五)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休渔期间不得为休渔渔船提供收购、维护、补给等服务,(七)休渔期间,海南省严禁涉渔“三无”船舶出海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