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组织实施光明区绿色生态发展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领域(一)推进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鼓励排污单位(企业、园区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实施污染处理设施更新改造或提标升级,支持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或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鼓励未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且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未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园区绿化建设提升,二、具体要求(一)项目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请材料,(二)项目申请表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附件:2024年光明区绿色生态发展支持项目申报指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4月18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支持类型项目(一)(二)(十)陈工,支持类型项目(三)陈工,支持类型项目(四)(五)王工,支持类型项目(六)(七)蒋工,支持类型项目(八)(九)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