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我中心将开展《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24年版)》(下称《指南》)研究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24年版)》研究编制技术支持服务,二、项目内容(一)编制《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24年版)》,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二)开展项目用能以及碳排放评价研究,开展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以及碳排放评价研究,《指南》及相关研究报告的送审稿应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2.近2年(2022年1月1日起至申报截止日期)开展国家、省级或广州市节能审查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总量(含节能报告编写、节能评审及节能审查有相关课题研究)不低于30个,其中从事节能咨询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应持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受托单位应按时保质完成《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指南(2024年版)》及相关研究报告,(二)单位承担国家、广东省或广州市节能审查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情况(含节能报告编写、节能评审,(三)单位承担节能审查相关课题研究情况(以项目合同和成果复印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