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支持和引导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健康发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区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请你们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泸州市纳溪区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附件2)和《泸州市纳溪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附件3)以及相关资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含电子档)报送至区经科局科技和人才股,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人:陶启良,邮箱:263580292@qq.com,联系电话:4212459,附件: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docx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提纲).doc附件3:泸州市纳溪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doc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