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大学2024年4月15日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第二条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由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组织,文物全科人才由山东大学按照《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教育培养,由市级文物主管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所属县(市、区)文物工作实际、人才需求和文物保护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等情况,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山东大学及定向就业的市级文物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签订《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可在学校核定的文物全科人才招生计划内转为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生,第十四条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生就业工作,文物全科人才毕业后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要求和定向培养协议到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工作,第十九条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大学和市、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费培养的文物全科人才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牵头协调开展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山东大学开展文物全科人才的招生和培养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做好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就业有关工作,市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开展本市文物全科人才培养、就业有关工作,会同本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年度所属县(市、区)文物全科人才培养需求等工作,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本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