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崇州市2023年中央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核心展示区建设申报指南》,一、项目概况突出优质稻品种筛选、全程机械化示范、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推广等,每个面积1000亩以上,三、建设内容建设优质稻种植核心展示区10个,四、申报主体与对象崇州市范围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五、申报主体条件(一)原则上在建设地范围内的经营主体优先,(三)原则上一个经营业主申报一个建设点,于2024年4月24日前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地点: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市农业农村局将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申报业主必须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精心组织实施试验示范,市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测产验收,本申报指南由崇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附件:崇州市2023年中央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县项目核心展示区建设申报表崇州市2023年中央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核心展示区建设申报表崇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