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参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直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4〕5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将根据收集的意见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话:0763-3939656,传真:0763-3939081,邮箱:qcqrccbzx@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附: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稿)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6日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