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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2024-04-16
蓬莱镇、城厢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7号)文件要求,经业主申报并推荐列入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储备库后,项目分别由福建省中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瑞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主体承担实施,2023年度省级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先建后补”方式,达到《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的,请上述项目主体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7号)中的《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抓好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附件: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4年4月16日印发蓬莱镇、城厢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7号)文件要求,经业主申报并推荐列入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储备库后,项目分别由福建省中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瑞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主体承担实施,2023年度省级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先建后补”方式,达到《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的,请上述项目主体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7号)中的《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抓好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附件:2023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4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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