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况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于2001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以精细化工为主要特色的化工园,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总规划面积16.94平方公里,是张家港保税区工业配套区,享受保税区有关优惠政策,其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负责,以良好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化工客商入驻化工园,二、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征求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或建议,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一)本事项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二)本事项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三)其他意见、建议,三、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公众对本事项实施的意见或建议,(一)事项责任单位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姜扣琴联系方式:13913156651(二)评估实施单位单位名称:苏州苏政行规划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5937093872邮箱:1289477984@qq.com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