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开展了支持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经我中心失业保险服务股审核通过,我市2023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422家,返还金额3876128.07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373—8869044电话反映,附件: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x长垣市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