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切实保障我省前往省外货车顺畅通行,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保障我省货运物流车辆顺畅通行的通知》(闽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62号)要求,现将启用“福建省跨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平台”(以下简称“福建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福建行”采用微信扫码方式(附件),打开微信小程序登陆并进行办理,各地市应组织在辖区各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交通防疫检查点以及各运输企业、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广泛张贴二维码及操作手册(附件2),并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各类微信公众号、电视、公共场所LED屏等方式多渠道公布二维码及操作手册,二、各地市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在辖区全面推广使用“福建行”,广泛深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辖区各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及交通防疫检查点等场所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使用指导工作,三、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其指定的部门要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认真研究掌握“福建行”核发端操作手册(附件3),并做好“福建行”后台核发管理,各县(市、区)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于4月16日下午6时前报送省交通检疫组,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交通检疫组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