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考核对象是专门从事舞台表演艺术创作演出等活动的省级和市县级共16家国有文艺院团,包括:3家省级国有文艺院团和13家市、县、自治县国有文艺院团,考核评级为优秀,考核评级为优秀,考核评级为优秀,二、市县级国有文艺院团考核结果(一)考核评级优秀共2家,分别是:1.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二)考核评级良好共11家,分别是:1.海口市琼剧演艺有限公司2.儋州市文化传播演艺有限公司3.定安县琼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5.海口琼山区琼剧演艺有限公司6.澄迈琼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7.海南省临高县木偶剧团8.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歌展演团9.陵水文化广电传媒有限公司10.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11.琼海市琼剧研究展演团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具体详实,并署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通讯地址: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艺术处邮编:570204联系人:张骐严电话:0898-65226813,13811433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