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拟对《桐庐县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桐政发〔2023〕11号)文件中油茶补助相关条款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将《桐庐县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见附件)中第二条第二款“新发展良种油茶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良种油茶基地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对低产低效油茶基地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300元/亩的补助,单个基地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调整为“新发展良种油茶连片面积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良种油茶基地连片面积3亩以上的,给予300元/亩的补助,单个基地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对低产低效油茶基地相对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6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邮政编码311500电子邮箱:120278248@qq.com附件: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庐县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2.pdf桐庐县林业水利局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