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和内容符合2024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的支持领域,二、申报方式和要求(一)网上申报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如尚未注册账号,选择“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特别说明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在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详见附件2),三、受理申请(一)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项目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4年6月15日-7月15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2024年7月22日,(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项目单位申报为2024年11月1日-11月15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三)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项目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4年5月1日-5月31日,(四)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4年6月1日-6月21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2024年6月30日,(六)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1.2024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4月11日附件:企258附件.doc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