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和条件2023年6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区企业招用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参照执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参照执行)、登记失业16-24周岁青年,本补助不溯及被招用人员在毕业前的就业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不含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被招用人员,三、申请方式和材料本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或自行申请的方式办理,宁波市镇海区人才服务中心通过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送是否接受本补助的确认信息,经确认后完成申请,未收到确认信息的补助对象可在线申请,可向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中心(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人社大厅3-9号窗口现场申请,补助资金将于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发放至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四、其他符合一次性扩岗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申领路径:浙里办APP—切换为“法人登录”—搜索“浙就业”—点击“浙就业”应用—选择“智能推荐”—“一次性扩岗补贴”申领,补充有关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并确认申领后即可提交(无需上传材料),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申请,附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镇海区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4月1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