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奖励申报工作,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定了拟奖励的银行机构名单,现将拟奖励对象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4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中共青岛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5913283电子邮箱:jrbghfzc@qd.shandong.cn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中共青岛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附件:2023年度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拟奖励名单及奖励金额.docx中共青岛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