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21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294号)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清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29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拟享受2023年度首台(套)装备认定奖励及保险补偿省级专项资金的浙江越隆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7个项目,奖励资金235.3万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7012792附件:诸暨市2023年度首台(套)产品省级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汇总表.doc诸暨市经信局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