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绿色食品证后监管,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4月11日,局质监科工作人员前往瑞安市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瑞安市鹿木马蹄笋专业合作社、瑞安市营前云湖早茶专业合作社等3家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年度检查工作,工作人员通过查阅生产记录、查看投入品库房、查看周边产地环境等形式,对3家绿色食品主体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投入品管理、生产原料采购、绿色标志规范使用、标志使用费缴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全面检查,现场还向主体宣讲了绿色食品农药允许使用农药清单,告知主体要按清单要求规范选择农药,注意用药安全间隔期,通过组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切实维护了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保障了我市绿色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绿色食品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作用和品牌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带领我市农业走品牌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