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取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公开选取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一、资质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法律服务,3.项目概况: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惠州市惠阳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5.项目资金情况:由惠州市惠阳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中标者承担本项目相关服务费用,三、公开选取范围及工作内容(一)公开遴选范围:符合资格条件企业,9.为项目提供相应的其他法律服务,四、工期、人员、成果要求(一)工期要求中选机构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工作,自惠州市惠阳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中标者和实施机构签订有偿使用协议之日止,(三)服务承诺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选取单位沟通联络,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公开选取单位日常业务联系,2.中选人须主动接受公开选取单位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五、其他要求1.公开选取单位提供已有的部分资料,六、中选人资格的取消及重新选取中选人需报名的相关机构,3.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公告及需求书的要求安排专责人员与业主单位接洽,5.中选机构未按业务规范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