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4月8日遂宁市内河航道桥区水域安全水平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及省厅有关工作安排,一、工作目标通过摸排、确认、整治跨内河航道桥梁(含公路、城市、铁路等各类型桥梁)桥区航道、桥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二、排查范围对纳入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2020年1月1日后建成运行、当前在建的三类跨全市内河航道桥梁的桥区水域通航安全隐患、桥区航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我市航道见遂宁市内河航道清单(附件1)三、工作任务(一)进一步摸排通航桥梁情况1.摸排建成投运和在建通航桥梁基本情况,通航孔净空尺度、桥梁自身通航标识设置情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执行情况等基本信息,〔牵头单位: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进一步做好桥区航道管养8.严格执行航道养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成投运桥梁已按照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设置水上航标的,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进一步强化通航秩序管控14.督促航行桥区船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16.及时向桥梁运行管理单位通报桥梁自身通航标识、通航净空尺度不足等涉通航安全情况,县(区、市、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航务海事事务机构、交通综合执法队伍开展辖区内基本情况摸排和桥区航道、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确认及整治,(一)排查摸底(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中旬)各县(区、市、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遂宁市内河航道清单对辖区内跨内河航道桥梁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分析确认桥区航道隐患、桥区水域通航安全隐患,(二)集中整改(2024年4月下旬至2024年10月)各县(区、市、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隐患清单,组织开展桥区航道隐患、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三)总结提升(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各县(区、市、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专项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