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政策部分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厦商务〔2021〕41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正常经营的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规模以上家政企业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项目于2022年2月7日至2月28日申报,参与活动企业提交了资金补助申请材料,其中,共有75家企业申请补助金额205.01万元,经审核,拟对74家企业核拨补助资金173.53万元,现将拟拨付补助资金项目(详见表格)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25日联系电话:2855871小林传真:2855874厦门市商务局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