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大展丽宾馆、广西兴创辉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港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贵人社规〔2021〕1号)第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已认定的平南县中心购物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和平南县大展丽创业孵化基地进行了梳理工作,经现场查看、指导整改后,基地表示无法满足创业孵化基地新政策的要求,无法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专职管理,2021年12月向我局提出停办创业孵化基地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取消平南县大展丽宾馆的平南县大展丽创业孵化基地、广西兴创辉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平南县中心购物广场创业孵化基地2家孵化基地的资格和称号,并收回牌匾,取消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请你司做好善后工作,特此通知,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平人社发〔2022〕1号关于取消平南县中心购物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和平南县大展丽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