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有关金融机构: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石财金〔2023〕5号)文件,请符合文件附件8、附件9条件的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申报险资助企奖励资金及股权投资基金奖励资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4月18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主楼421房间(裕华东路318号),联系人:赵永波韩玉秀,联系电话:85091296邮箱:y410456@163.com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石财金〔2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