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绩效考核,二、考核内容年度经营发展、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三、考核流程(一)请参加考核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于2024年4月15日—5月10日,(二)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科技管理部门)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考核材料线上初审,对载体的运营绩效进行科学评价,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二)填报“入孵企业情况”、“孵化绩效”等企业信息时,所填企业应符合《西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90号)中的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相关要求,(三)请各科技管理部门督促并指导所在区域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运营绩效考核工作,凡不填报考核资料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四)本次运营绩效考核填报内容将同步作为2023年度载体运营绩效补贴的申报材料,C类及以上等次可享受年度运营绩效补贴,(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不合格(含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将作摘牌处理,联系人:刘奇瀑8840504415991706294吴娜86786899附件: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年度考核指标.docx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10日分享: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