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规定,以下25家企业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拟认定为福田区总部企业,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14楼,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附件:拟认定2023年第二批福田区总部企业汇总表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