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办〔2024〕45号驻邕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南宁市急需紧缺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金办〔2020〕163号)精神,用5年时间重点培养100名以上急需紧缺金融人才,为做好第四期南宁市急需紧缺金融人才培养,决定公开从驻邕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市属国有企业等遴选20名金融人才作为第四期南宁市急需紧缺金融人才培养对象,(二)在驻邕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工作的,(三)从事金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五)未同时入选自治区、南宁市其他金融人才培养计划,二、遴选程序(一)驻邕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发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金融人才报名,填写《第四期南宁市急需紧缺金融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附件1),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南宁市金融办,(二)驻邕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推荐的人选,研究报告作为确定第四期培养对象的重要条件之一,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南宁市金融办,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驻邕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推荐人选进行评选,附件:1.第四期南宁市急需紧缺金融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doc2.专题研究报告(模板).doc2024年4月10日【内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