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局牵头起草的《赣州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至5月10日止,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送至: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赣州市农业农村局粮食调控科,邮编:34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赣州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修改建议”字样,2.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gznyncjtkk@163.com,附件(可点击下载):赣州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