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建设调研和督察的重要内容,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对程序违法等问题的监督,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不断提升涉企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六、为市场主体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惠及企业政策规定,十、健全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导鼓励优秀法律服务人员进驻企业人民调解组织或建立调解联系点,了解和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