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潭科发〔2021〕5号)、《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办理规程》(潭科发〔2021〕6号)等要求,开展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执行期2023年届满的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见附件3),1、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218.75.241.168:801/navigation.htm),填报重点(一般)项目验收报告(含经费使用决算表)等内容(见附件1、附件2),四、进度安排1、资料填报:4月22日前完成,各推荐单位、业务主管科室先后对项目验收报告、是否需提供科技报告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纸质资料(含其他证明资料)简装成册(见附件4),附问卷调查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项目验收综合科室汇总重点项目验收、一般项目验收结论,五、有关要求1、各项目推荐单位依据有关职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验收工作,2、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验收材料,附件:1.附件1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样表).doc(样表,含经费使用决算表)2.附件2-湘潭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验收报告(样表).doc(样表,含经费使用决算表)3.附件3-2023年执行期届满市级科技项目名单.xlsx4.附件4-项目验收提交资料清单及补充说明.doc湘潭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