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持续强化农膜回收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春季地膜科学使用和农膜回收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农办〔2024〕13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至5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地膜科学使用和农膜回收专项行动,确保工作成效各镇要深刻认识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及农膜回收工作对于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共同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膜使用与回收常态化监管,对不按规定销售和使用不达标地膜的、不按规定回收地膜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23〕18号)等文件精神,各镇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快落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专项资金,确保如期完成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每月1日、15日各报送一次《2024年春季地膜科学使用和农膜回收专项行动汇总表》,附件:2024年春季地膜科学使用和农膜回收专项行动汇总表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9日附件:2024年春季地膜科学使用和农膜回收专项行动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