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范围内,湖滨北路101号的原厦门外贸集团两宗用地因部分用地未办理权属登记及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区政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并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湖滨北路101号外贸集团部分权属未登记用地认定的意见》(厦思政征〔2022〕16号),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制定的必要性湖滨北路101号的原厦门外贸集团两宗用地因部分用地未办理权属登记及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区政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二、制定的依据参照《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上未办理权属登记和未取得批准文件用地协议收储补偿若干规定》(厦资源规划规〔2022〕1号),三、起草过程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上未办理权属登记和未取得批准文件用地协议收储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并作出认定意见,四、发布认定意见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北超级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湖滨北路101号外贸集团部分权属未登记用地认定的意见》(厦思政征〔2022〕16号),五、关键词诠释权属未登记土地认定:对位于工业控制线范围外,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待收储土地进行调查认定,六、注意事项(一)在改造范围、区政府网站上张贴、发布,(二)如相关权利人对上述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内(7日内)向区政府书面提出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