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龙泉市站东北侧,业主单位为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现业主单位申请对项目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内容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对此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一、调整内容:1.增设垃圾收集房20平方米,3.与高铁站连接的风雨连廊根据实际地形调整,4.总车位数调整为320个,(详见附件)二、该变更公示期限为十天(2024年4月9日至4月19日),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三、联系地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件: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图纸.pdf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4月9日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