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东湖高新区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武新管〔2022〕34号),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的企业开展2023年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内,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商贸流通企业,以政策各条款具体要求的支持对象为准,企业在政策支持期间需在东湖高新区内持续经营、依法纳税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无严重失信记录,二、支持周期支持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9日—4月30日17:00,四、申报材料及要求1.东湖高新区2023年度商贸业政策申报表,(参考附件2)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请于政策申报周期内(4月9日—4月30日),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东湖高新区自贸改革创新局(商务外事局),(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006办公室)五、特别说明同一支持对象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政策答疑咨询电话:027-65563446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贸改革创新局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