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岚社会保(2019)45号文件规定:首次使用本人身份证信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登记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及回国留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经个人申请,我局初审、复核,有以下人员符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申请人身份证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补贴金额陈峰350128xxxxxxxx0175平潭见山川设计工作室福建省平潭县康平路52号康德世家三期29楼1单元601室10000元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以来电、来信形式,及时向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2日监督电话:38918918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