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足潍坊实际的基础上,为保护水生态、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优化水资源利用,建设北方地区缺水型滨河平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1〕125号)的要求,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研究制定了《潍坊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5年)》(公示稿),并于2024年3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潍坊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5年)》(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局对规划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电话:15063682903,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4月3日。